1:如果对方加您好友的话,有了提示可以忽略掉,(2009版QQ有:“以后忽略此号码加为好友的请求”)2:如果您想强制性加对方好友的话可以通过修改内存。
如果对方未同意,就没关系了。如果对方同意了你的请求,你可以把对方拉到黑名单,再删除。
他就是因为你什么也没有说,所以说就删除了,你加他的好友,你又不和他说话。他当然就是觉着你莫名其妙,所以说就把你给删除了,你加他好友的时候一定要和他多聊易聊。然后你告诉他加他是因为什么是从哪里加的,她她...
不能返回了。只能等待对面确认加你,或者不加你。
加了之后再拉黑名单。要么就说不是我加你的。我朋友加你的。我不认识你。拜拜。不就完事了。
这个根本就是没办法撤回的,你只能祈祷他随便看一眼就加你了或者拒绝了,如果加了就马上拉黑名单
因为不认识你。刚开始加你是误以为熟人,后来一聊天发现是陌生人,而且还是同性,一般基本都会删掉。
不行的,要么他不同意,要么他同意了你在把他删了,只是你主动加他已成事实,估计对方已知道了
要是对方有加你,你可以等他加你后,你再删除。要是对方没加你,就可以了。
我加她qq同意后又删了再加一次。同意后又删除是看了QQ空间的相册或者日志。对你不太认同。再加一次。还是不同意就算了。不要再加了。缘分没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