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的组成部门之一,为正部级单位,归口部领导。国家民委的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党、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和民族工作...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家...
民委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属于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NationalEthnicAffairsCommiss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部领导。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部领导。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中国党和国家的民族,研究民族理论,展开民族工作...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民族画报社、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
国家民委党组针对各族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族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创新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抓手和平台,会同有关部委和单位谋划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民委为执行法律、行规、规章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公布的决定、规定、公告、通告、通知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应符合以下要件:(一)涉及行政相对利义务的外部行政事项...
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属于副部级职务的。国家民委专职委员享受副部级待遇,国家民委设置专职委员,这个副部级职务一般有两位,一位兼职民族大学、一位分管其他专项工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委)的职能: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
一、国家民委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部委之一。1949年10月22日,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简称民委。1954年全国一次会议上,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