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