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主体范围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继承权的主体范围有。1、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即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3、法定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