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的概念和构成【点击查看详情】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包括几种情况。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上述情况之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