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国家规定的最低保证期限是多少??【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国家规定的最低保证期限是多少。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对该项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