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要带哪些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