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应该应该应该怎么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居住证明的办理流程是由当事人自己拿着相应的身份证件或者是一些的证明的材料,到的暂时居住的地方的派出所来进行手续的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的材料,在发现材料已经非常完整的情况之下,就会批准办理这样的一种手续,发给相关的居住证。应持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居住证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4、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二、居住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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