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首违不罚推行原则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以税务行政处罚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规章了:对于首次发生下列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中明确了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160。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