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点击查看详情】
一、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开庭前被告人的准备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二、需要在开庭前调解的案件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始终的指导原则,可以将调解程序以法院正式立案为分界点,区别为立案前调解或称诉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两大类,其中诉讼中调解又可分为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两种类型。庭前的先行调解范围如下:于先行调解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级范围,二是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