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城镇开发边界既可以是有意识地保护城市所处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作为控制城市发展的"刚性"边界;也可以是合理引导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再开发成为引导城市增长的"弹性"边界。有的城市把各个部门管理下的控制线采取“多规合一”手段,合并出“最大公约数”,划定“生态控制线”,并且与城镇开发边界二线合一,厦门的做法就是这样的。有的城市,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规衔接为基础,将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扩展边界,就是允许建设区,加上有条件建设区作为具有一定规划期限的城镇开发边界,以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1.2倍左右(或者不超过规划期内增量建设用地规模的20%) 由此来控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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