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入伍理由【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强健身体素质。2.锤炼坚韧意志。3.培养独立性格。4.报效祖国。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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