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多久可以作废?【点击查看详情】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一、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所有联次填写,上下联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专用发票开具后因买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错误办理。3、发票联和扣除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专用发票的不同版本,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发票单位栏。红色印泥用于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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