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拒绝劳动能力鉴定有赔偿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3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