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1、临时施工洞口留在墙上,侧面离交接处墙面不得小于500mm,孔口净宽不得超过1m。2、脚手眼不得设置在以下墙壁或部位。3、砌筑时应正确留出或预埋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和沟槽。4、预制梁搁置时,板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