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发票的法人必须是自行领取【点击查看详情】
纳税人若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提供准确的增值税数据或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将被禁止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有权收缴其已领购的专用发票。法律分析;不用法人自己去。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三)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拓展延伸;法人代表必须亲自领取发票,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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