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认定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1、区分犯罪的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犯罪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认识与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其内容特定。而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只是表明行为人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例如,行为人进行正当防卫时所具有的是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而非犯罪故意。2、区分犯罪故意与目的或单纯的认识。犯罪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有机统一:不能用认识因素代替故意,也不能用意志因素代替故意。分则条文中具有目的,不等于犯罪故意(否则会排除间接故意);相应地,如果用认识到代替故意,可能将过时归入犯罪。例如,不能因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就认定其成立故意犯罪。3、正确理解总则条文规定的明知与分则条文规定的明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