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案件法院如何开庭审理【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外,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一、审理前的准备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的上诉状、答辩状、全部案卷和证据后,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后,应当认真审阅全部上诉材料,有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审阅上诉材料时,应特别注意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法定的上诉条件。如果仅发现上诉状有欠缺的,能补正的应通知其按期补正,如果发现不符合上诉的条件,原审法院又没有裁定驳回,第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