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及认定【点击查看详情】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在于心理状态、占有变动模式和法律效果。遗失物是无意识丧失物品的人,难以回忆遗失地点;而遗忘物是有意识将物品放置于某地,能准确回忆遗留地点。遗失物的占有变动模式是“占有-无人占有”,而遗忘物是“占有-占有”。拾得遗失物的人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拾得或发现遗忘物的人没有。侵占遗失物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法律分析;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