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盗窃、公开抢夺或者损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较多;多次盗窃、抢劫或者毁灭;盗窃、抢劫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