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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