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点击查看详情】
一、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需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肺癌,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且不具备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关于生病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的情况只有两种:第十四条第四项患职业病的;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肺癌既不属于职业病,因此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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