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
二、如何认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罪与非罪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二是要有牟利的目的,不具备这两个条件,不能构成犯罪。(二)区分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
法律分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
法律主观: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法律客观:...
本罪起源于1997年《刑法》中的“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调整该罪的构成要件,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本罪名称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1997年《刑法》...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定罪: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
或者与出具给储户的存单、存折上、资金凭证上记载不相符合。至于其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是否向客户开具了合法有效的存单或其他金融凭证以及客户是否知晓其资金不被入账,均不影响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成立。
4、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刑法中专门规定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其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1.属于非法吸收存款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非法方式进行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