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需要什么证明?【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分居两年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对分居的概念是有标准的,首先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能是因工作、出差、就学、子女上学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