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需要什么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析。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1、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2、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