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家庭赡养费用的新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法,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赡养父母费用,非独生子女可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分摊可由赡养人均摊、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但需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分摊优先。分摊方式和额度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法律分析;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法,子女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