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否探望子女【点击查看详情】
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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