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后赠与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点击查看详情】
若结婚后,某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对象,或赠予给夫妻二人的房产,则默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如为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将产证登记于其中一方名下,则视作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共有的财产,但若另有约定则不在此限。再者,若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不动产,且产证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身子女的单独赠与,此时该不动产应归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