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执转破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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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我国最高针对执行工作出台的一项法规,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一、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以法律为基础、以制度为...

最高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76.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77.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

法律主观: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202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一.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二十二.人民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执...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第二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执转破需要具备的条件

1、执转破的启动程序。与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启动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原则不同,在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具备破产要件时,可通过两种方式启动执转破程序:一是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二是执行征询当事人(包括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最高关于执转破的规定

即日起,最高人民每两个月将各省执行案件化解情况包括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数量向全国通报,通报材料一并报送各高院院长。二、将“执转破”纳入专项巡查范围。鉴于“执转破”案件数量已被纳入“人民基本解决执行难第...

执转破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至五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执转破机制,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应当裁定终结对...

执转破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第18条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人民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