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陆续将调整计费方式,全网系统从“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既指原来仅收到一条扣费通知,将变为收到多条扣费通知,汇总扣费金额保持一致,不会重复扣费。
根据省批复,客车、货车执行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
高速路收费标准如下:1、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2、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元/公里。3、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
变化8、9座客车和摩托车都按一类客车收费2020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旧标准在分类方式、车型类别数量上有一定差异。其中,客车将现在是二类客车的8、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摩托车上高速...
目前高速小车收费还维持原来的标准,一般按每公里0.4-0.5元左右计费。交通运输部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通行费包括车次费和里程费两部分,请看下面的高速公路小车...
相关信息1999年1月1日,山东省开始实施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规定,“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费标准将从目前的5元/次调整为15元/...
2020年1月1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所有收费区间将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计费,收费金额统一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分”,ETC车辆分段扣费,收费金额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出口...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取消高速公路省级收费站交...
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一类车,客车:7座及7座以下、货车:2吨以下。G1京哈高速、G6京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