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相关视频/文章
相关问答
民法以物抵债的规定

法律主观: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担保债权的实现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物抵债;或者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都是实物,且品质相同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

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以物抵债工作,应当...

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以物抵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

以物抵债在民法典第几条

1、40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1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2、4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0条债务人不...

以物抵债的债务,有什么情况,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以物抵债的效力及法律适用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执行过程中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一、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民法典关于抵押物的规定

法律主观: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交通运输工具等。设立了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

以物抵债协议

2、实务中常见的以物抵债协议有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两种存在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以物抵债属于买卖吗

法律主观:以物抵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