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为对待给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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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给付是什么意思?

给付指的是拥有债权和债务的人所要给予赔付的行为。在保险领域中的给付指的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保险范围内的事故经过核实定损后将保险赔偿金额赔付给被保险账户。给付型保险可以重复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是给付型保险中投保...

主给付义务、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的区别

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

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概述

依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对待给付即对价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所谓对待给付,指一方为获取对方提供的利益而偿付的代价。有偿法律行为,是指享有权利时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从给付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从给付,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

同时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

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是什么意思?合同法里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_百度知...

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的意思是担心对方不能交付自己已经支付的等价物。就是说买卖合同里担心后交货的对方交付不了。不安抗辩权是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的权利。简单举个例子,甲要向乙买鸡,两人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

简述合同履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及其行使的前提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适用条件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三、须对方未...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

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三、...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源于法系的德国法,《德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因双方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