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
由土地使用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土地使用纳税人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土地使用纳税人有谁?城镇土地...
《陕西省城镇土地税实施办法》第三条指出:“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凡在开征范围内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有单位和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的...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久?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如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购置新建商品...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1、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2、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
1、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2、房产税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