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转移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首先,在执行阶段,由执行机构直接裁定追加抽逃、转移公司财产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
法律主观:股东出资若是未到期的一般情形下不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可以追加的情形有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
法律主观:一、认缴期限未届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
一、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并未届满,不应在执行程序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关乎被执行人重大利益,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避免随意扩大追加范围,更不应当将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扩张至未参加诉讼股...
法律主观: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
法律分析:不可以,此事股东并没有违约。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1、原股东认缴:拟增资的股东原认缴注册资本未缴且缴付期限已到,需先缴纳后办理增资;缴付期限未到,可直接办理增资手续,但在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应明确,原来认缴的部分按照缴付期限缴纳;增资部分按照增资缴付的期限缴付...
如题,我想知道:认缴出资超过时间股东没有出资怎么办
公司执行追加股东需要经过股东会决定,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若原有股东未行使优先认购权,则可以向外部人员进行追加股东的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是由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度就是其持有的...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2、股东抽逃出资;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自己的财产;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