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你好!我是你在微博上的一位新朋友,我的名字叫小红。我们在微博上认识,我想和你更多的交流,所以我决定给你发一封邮件。你可能想知道我是谁,我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自己,我是一个中学生,喜欢看书,喜欢看电影...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以上财物,构成诈骗罪
一般而言,侵害隐私的行为包括:,侵扰被害人之幽居宁静或秘密,公开披露使被害者感觉困窘的事,发布数据使大众对受害人产生错误的印象,为被告自己的利益而僭用被害人之姓名与肖像,依释字第603号解释,可分为「空间隐私」与「私密...
另有一些骗子,则通过“克隆”微博的方式冒充好友,并向受害人发送求助消息,让受害人打电话去机场帮忙买票,如果用户信以为真,帮忙买了机票,就会掉入骗子的连环。近日,广西某市就打掉了一个以“克隆”微博冒充好...
心里自卑呗。。要我死也不干这事。。莫非楼主你被盗了相片??
具体是怎么冒充的?用了你的头像?还是用了你的名字?或者用了你的生活照片?这种情况可以找这个人商量删除你的所有信息,并可以向微博举报
当然是举报啦!
对于微博冒充他人诽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然可以以进行起诉,不过,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任务艰难啊。不过既然你知道是有人冒充,嘿嘿,拳头底下出真理(不推荐不参考,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谢绝跨省)也可以找微博的...
拨打110或者到机关报案。如果一旦发现遭遇信息诈骗,受害人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机关报警,讲清楚自己的姓名、联系方法、被骗金额、行骗者的作案方法等信息,对通过银行转款的,一定要准确说明行骗者的银行账号、属哪家...
看起来有点假你就不要理他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