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以物抵债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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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被第三方执行光有协议不够

即双方达成协议,由债权人受领“物”,进而使原债务一笔勾销。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物抵债、以房抵债,光有协议还不够,一定要重视物权的转移。透过一个最高院选编的案例,来看看以房抵债能不能排除第三方对房子的强制...

以物抵债违法还是合法?

以物抵债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

以物抵债性质的认定

最高人民指导案例72号是关于以物抵债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该案中选择了债的更改说作为判决的理论基础,理由是双方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变更了原先的旧债合同关系,原先的旧债合同关系消灭,应当履行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新债。

执行拍卖阶段变更执行申请人可否以物抵债?

2.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是金钱给付,以物抵债则是申请执行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而不能把接受以物抵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不能将拒绝以物抵债视为过错而不予计算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迟延履行利息。案例索引《...

以物抵债协议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从设立的时间来看,以物抵债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约定将来若无法如约偿还债务就以物抵债,二是债务履行届满后双方再经协商约定以物抵债。目前直接见于法律规定的以物抵债多发生在执行程序中,最高人民《关于...

以物抵债协议有效吗

在社会交易活动中较常见,最高院的意见是尽管办理了物权变更手续,但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仍具有效力,债权人可以主张对该抵债物进行折价或从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受偿。最高院观点:...

最高院:事后抵押给单个债权人且被实现,其他债权人可诉请还回!_百度知...

《最高人民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1994年)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

以物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案外人仅以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为由,请求排除对相关财产强制执行的,人民不予支持。本案处理结果厘清了相关法律关系,对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债权的平等受偿具有积极意义。以物抵债协议是以消灭金钱债权为目的,当事人不...

以物抵债裁定书

(写明以物抵债理由),依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非经拍卖程序以物抵债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

以物抵债裁定书

法律分析:以物抵债裁定直接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所以在适用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适用。以物抵债需要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进行处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