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执转破指导意见
相关视频/文章
相关问答
最高院执转破司法解释

执转破案件实行以中级人民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管辖为例外的级别管辖制度。中级人民经高级人民批准,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具备审理条件的基层人民审理。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最高院关于执转破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执行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移送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

执转破需要具备的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院执转破司法解释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至五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执转破机制,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应当裁定终结对...

最高关于执转破的规定

即日起,最高人民每两个月将各省执行案件化解情况包括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数量向全国通报,通报材料一并报送各高院院长。二、将“执转破”纳入专项巡查范围。鉴于“执转破”案件数量已被纳入“人民基本解决执行难第...

执行转破产现有规定效力位阶较低,缺乏权威性

如前文所述,对执行转破产程序的规定主要包括《民诉法解释》中的513至516条,最高人民的《执转破指导意见》,还有各地方高院制定的相关文件。具体而言,该项制度在立法上处于空白,在此前提下,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将该...

执行转破产程序

在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任意一方书面同意后,依职权启动执转破程序。2、不同意的处理。依据《指导意见》第4条之规定,执行征询当事人意见后,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应当继续执行...

执行转破产程序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通过一定的程序转换机制将执行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进而启动破产程序以解决一系列债权债务纠纷的法律规则。随着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也正式确立了执行转破产程序这项制度。由...

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理由:最高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权,其制定的指导意见当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该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则属违法。法律依据:《司法解释汇编》关于司法指导文件、司法解释的定义的问题。在1997年7月1日以前,...

最高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严重程度,也要考虑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大小,从而达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做到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