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成果权注重保护个体或团体在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创作领域中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强调对作品的原创性和表现形式的保护。它赋予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权利,并确保其他人不得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这些作品。
与之不同,专利权主要针对新颖、非显而易见的发明或技术创新。专利权通过向发明人提供独占权利的方式,鼓励技术创新,并为发明人提供经济回报。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的实用性和技术实现方式,与创造性成果权的主要内容有所不同。
因此,创造性成果权不包括专利权,二者在保护的对象、范围和目的上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