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因为该纠纷属于法定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分别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都有什么
合同纠纷不一定属于专属管辖。以下情形引起的纠纷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继承房产如何起诉
继承房产案件的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一、房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二、遗产公证流程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人员审核《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三、专属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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