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已经批捕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在刑事案件中,监控视频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证据不足
刑事案件批捕后证据不足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有监控视频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证据不足
检察院不批捕说明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一般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补充侦查,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报捕;也许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不逮捕对社会也没有危险,这样以后看情况决定是否起诉。一般情况下,只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遵守法律,是不会再被拘留和逮捕的。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经法院判决后,可能会被判处实刑,也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说明犯罪情节不严重,有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的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儿媳喝多了,踢警察腿一脚,没受伤,认罪态度好,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法院将如何判决
法律分析:看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只涉嫌违法行为,一般和解后派出所不会继续追究。1、但是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在与被害人和解后,仍要判刑,但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就不会被判刑。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第一百八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
人民检察院应该如何审查批准逮捕
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在法定的刑事拘留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还需要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不批捕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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