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弃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遗弃本身是犯罪人对自己应尽义务的推诿、不履行,是一种放任遗弃对象处于生活无助状态的犯罪心里,其没有主动实施特定加害行为(或者刑法上的加害行为)的意思,故不是作为。如老人瘫痪而独自在家,子女明知而不去履行赡养义务。
2、如果行为人故意抛弃不能独立生活的抚养义务人,导致其身体、生命遭受损害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例如:父母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扔在荒山上,致其死亡。
3、遗弃罪,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父母什么行为构成遗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关于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才会构成遗弃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具有抚养义务,但由于行为人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致使被扶养人得不到经济上的保障或者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和帮助,生命和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和损害。
二、构成遗弃罪要件有哪些
构成遗弃罪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予以扶养,拒不扶养,情节恶劣;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扶养义务和能力的人;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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