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前买房一方没有登记产权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因为这种情况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也出资了的,则房子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该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