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没有在婚后明确权属,就容易出现问题,如买房人实施犯罪行为后被判没收财产的,房子能否认定为个人财产予以没收,还是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没收属于行为人的份额呢?
首先,婚前买的房会不会被没收要看是否属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因为没收财产没收的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
1、婚前全款买的房,房产证也登记买房人的名字,只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依然认定为买房人的个人财产,一旦被判处没收财产,房子也有可能被没收。
2、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不能直接认为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一方有权对共同还贷的款项要求补偿或者分割,即属于配偶部分不能直接没收。
其次,被判决没收财产,除了房屋可能作为个人财产被没收,以下也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人财产,可以被没收: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被判没收财产时,银行和信用社有权如实告知行为人的财产状况。
3、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4、文物。主要是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如收藏品,绘画,陶瓷,古籍等。
5、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等。
6、林木,牲畜。
7、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货车,机床等。
最后,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没收财产,都只能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没收全部财产时应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如果不确定婚前购买的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离婚后如何分配房子
离婚后房子怎样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房产增值部分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6、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7、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1)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3)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8、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其价值及归属,若无法协议一致,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将按照双方是否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不同的处理。
9、双方均同意由价高者取得所有权的,则由双方协商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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