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限制吗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限制,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经过检察院批准就应当逮捕,检察院批准时间是七天时间。
人民检察院应该如何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批准逮捕的机构什么时候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定。
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是多久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司法文书的一种。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及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依法应予逮捕的,由检察长决定批准逮捕,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发回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该内容由 马国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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