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债务方未按照仲裁协议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方一直拒绝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或申请强制清算。此外,债权人可以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过指定期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债权人依照本法有权请求公司清算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清算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债权人仍然持有未获清偿的债权;(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三)债务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已经被判决或者裁定确认没有理由;(四)请求人已经通知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或者依法批准的对债务人的清算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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