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或危险性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弃物。这些废物的处理需要采取严格的措施,以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医疗废物的处理与管理是地方政府的一项责任,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和种类不同,收费也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医院床位数和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划分为10个等级,费用从每张床位50元到每张床位200元不等,每吨危险废物的处理费为5500元。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机构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卫生局或者相关部门申请医疗废物处置牌照,并与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企业签订处理合同。医疗废物处理费用应由医疗机构向专业处理企业支付,其费用会计入医疗机构的成本中。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规程,并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利用外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医疗机构应当与外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签订合同,明确处理费用、服务内容、责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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