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房产的他项权由他项权人持有,他项权证中载明权利人、权利种类、范围等信息。借款人在抵押房屋贷款时,需将房产证押给房管局,获得他项权证后交给银行,贷款还清后再取回他项权证。房屋抵押特点包括依赖主合同、可由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可直接行使权利等。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借款人需办理抵押手续并提供他项权证给银行,贷款还清后注销他项权证。
法律分析
一、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到银行去抵押这套房子贷款的时候,借款人需要把房产证押到房管局,然后房管局给借款人他项权利证,借款人把他项权放到银行,然后银行给借款人放款,等借款人还清贷款,借款人再从银行取回他项权,拿到房管局换回借款人的房产证。
二、房屋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到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这时,房管局出具他项权证,如果银行是放款人,则借款人应该将他项权证给银行,这样银行就可以放款。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清偿完毕后,要及时注销掉他项权证。
结语
通过房产的他项权证,银行放款给借款人,作为抵押担保。他项权证由房管局出具,借款人将其提交给银行,完成放款手续。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应及时注销他项权证,以确保权益的归属和房产证的恢复。房屋抵押的特点包括: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抵押物的保管、抵押人行使抵押权的权限、抵押物必须是房屋且抵押人需对其拥有所有权、设定抵押权需明确担保范围。在办理抵押手续时,借款人需签订抵押合同,并在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获得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强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供贷款或者担保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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