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房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开药店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和对人员要求,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需要懂一些医药学常识,简单的问诊也必须会,对药品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开药店需要的手续如下: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当事人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实、身份证、健康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建议办理个体工商户,流程简单,速度快,之后就是刻章,办理组织代码,领取营业执照和副本;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4、办理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
5、消防批示,按照划定,在店面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
综上所述,开药店需要去办《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证件,药店不比其他的普通的店铺,对开办资质的要求比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