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主体分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赠送个人财产;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养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公民养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
一、父亲死后后妈和我谁有继承权
继母有继承权,自婚姻关系登记之日起起算。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一般也是分法定继承还有就是利用遗嘱来进行指定继承者,但不管是哪一种也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属于继父母只要双方已经形成了直系亲属的关系,那么对于这份财产的继承就可以要求,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有哪些?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