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报道了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措施以及农业补贴的调整情况。根据今年的补贴政策,新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延续今年的补贴政策,其中包括11类补贴,重点倾向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补贴形式多样。然而,有五种情况被明确规定不能领取补贴,包括从事的不是农业生产活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者、大范围土地弃耕抛荒3年以上、未经批准将农业用地基本农田挪作建设
法律分析
当前,我国农业正在经历转型升级,未来农民的发展方向包括适度规模经营、特色产业以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为了与这些农业转型措施相匹配,的农业补贴有哪些调整?
一、农业补贴确定为11大类
明年的农业补贴范围依旧按照今年出台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来施行,包括11类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5、农机购置补贴;
6、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
7、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
8、畜牧水产发展补贴;
9、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
10、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包括粮改豆、粮改饲、耕地休耕等);
11、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补贴。
二、补贴对象锁定3类人
而上述这些农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基本锁定了3类人,即: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个人。在这3类人中,补贴重心又倾向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类人群。
三、补贴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
在中央下发的补贴资金中,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允许统筹以外,各省可对其他资金在本专项的支出方向范围内统筹使用。
比如广东省在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中,制定了“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奖补项目”,其中就自行规定了对当年评选的前20名种粮大户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种粮大户奖励15万元,奖补资金可用于购买插秧机、粮食烘干等设备。
四、补贴形式多达8种
与往年相比,部分补贴形式会取消作废,今后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8大补贴方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五、这5种情况被明确规定不能领取补贴
1、从事的不是农业生产活动;
2、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者;
3、大范围土地弃耕抛荒3年以上者;
4、未经批准将农业用地基本农田挪作建设用地者;
5、耕种过程中造成地力丧失、严重环境污染的。
拓展延伸
农业补贴是国家对农业产业给予的一项重要支持政策。近年来,国家对农业补贴进行了多项调整,涉及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形式等方面。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首先,补贴范围的调整。国家对补贴范围进行了扩大,将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纳入补贴范围,以支持更多的农民和农业产业的发展。
其次,补贴对象的调整。国家对补贴对象进行了调整,将一些特殊的群体,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纳入补贴范围,以保障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最后,补贴资金形式的变化。国家对补贴资金形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直接补贴改为以奖补的形式,以鼓励农民自主发展、提高生产效率。
总体来说,农业补贴的调整是为了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这些调整将对农业产业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农民和相关部门认真理解和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六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当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
国家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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